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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引进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

日前,根据《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发放规程(试行)》规定,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结合实际业务办理情况,发布该相关业务的服务指南,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方式,优化人才服务。

一、申请对象

服务指南明确,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以下人才:

1.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2.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5.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6.经省、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人才

二、补贴标准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

1.拔尖人才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

2.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住房租赁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

3.硕士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

4.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三、受理时间与方式

服务指南提到,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统一由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市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请。

1.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实行滚动申报,2019年11月份开始常态化受理;

2.人才购房补贴一般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为11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时间,12月份补贴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

四、申报材料

首先,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提供:

1.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2.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表

3.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复印件)

4.职称证书(以考代评取得的职称证书需附上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或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书(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经市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7.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纳清单(社保局窗口打印盖章)和个人缴税清单(税务局打印盖章)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复印件)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加盖公章)

10.其他所需要补充说明情况的材料。

正式提交申请时,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应向市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提供:

1.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单位信息表

2.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明细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公示证明和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5.申报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人员,提供编办文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所需要补充说明情况的材料。(记者 刘子榕)

标签: 三亚人才购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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