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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宝支付四川分公司违法遭罚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公开了两起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易宝支付四川分公司以及1名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及3名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7月28日。

易宝支付四川分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

1、特约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

2、将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设置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将个体工商户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设置为非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4、未针对风险较高的交易类型制定专门的风险管理制度;

5、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6、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行政处罚内容:

对易宝支付有 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5万元,对1名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几天,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公开了一份罚单。

罚单显示,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存在违反支付结算相关业务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对其做出警告,罚款8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以来,易宝支付收到的罚单颇为引人注意。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9月至今,易宝支付累计收到至少10张罚单。

2014年9月,易宝支付因“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交易监测不到位、风险事件处理不力”被央行处罚,并停止其全国范围内接入新商户,撤离7省的收单业务。

2016年8月18日,易宝支付因违反相关清算规定,被处以罚款5296.1万元,成为当年央行对支付机构的最大罚单。

2019年,易宝支付更是接连被罚三次,被处罚原因分别为“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和“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期间存在超限额购付汇的违法行为”。

标签: 易宝支付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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